新政下月实施,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

2022-04-22 17:38:25 763

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提升药品连锁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微信截图_20220422161309.png




10家直营店可成连锁




《办法》重点支持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在药品价格、销售规模、品种数量、担责能力等方面,连锁药店比单体药店具有竞争优势。


“认可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企业的行为,并明确将遵循‘七统一’管理规定加盟店纳入零售连锁门店管理,是办法修订的核心和创新。”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连锁企业可借此拓宽配送渠道、增加市场份额,加盟药店又可与连锁企业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广东药品零售连锁率水平和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水平,加快推动药品零售连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


《办法》明确,申请开办连锁企业,需要拥有至少10家直营店。连锁企业(总部)按要求提交申请并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还需实行附条件审批,即在30日内完成10家直营店的身份转变,由单体店变为直营店。若未按规定完成附加条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撤销已经发放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直营店之间可调拨药品




《办法》规定,连锁门店仅能接收和销售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和受委托企业配送的药品,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经连锁总部同意,同一连锁企业的直营店之间可以调拨药品(冷冻冷藏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除外)。药品调拨过程应当符合药品储存、运输要求,所调拨的药品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联网管理系统,真实记录药品来源和去向,确保药品可追溯。


允许连锁总部集中储存、包装、发运其直营连锁门店网络销售的药品、直营门店之间调拨药品,有利于降低连锁企业药品流通的成本,推动药品网络销售加快发展,方便消费者购药。


药品零售行业经历了客流下滑以及疫情的严峻考验,在市场环境与政策的助推下,发展基于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解决消费者便利,是未来实体药店业态转型的方向。随着用户习惯的养成及新零售模式的创新,未来线上业务的增长潜力巨大。 


药店如何进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联系小明科技可以帮到你,小明科技精准为传统实体药店赋能,先进的技术平台,配套新零售运营服务,为药店搭建新零售私域生态,从工具、到服务全方位助力药店数字化转型,实现药店销量和运营效率双增长!

想了解更多,欢迎联系


联系人:陈文浩

联系电话:18802065800


二维码1.png



 粤公网安备44010502002840号     粤公网安备44010502002839号

广州小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15-2020 粤ICP备15026337号

企业微信

Powered by MetInfo 7.8 ©2008-2024  mituo.cn